仙人消失之后第2265章 人国立新规
苍晏国土面积如此广阔城池无数拿出三城产出不痛不痒就可以换得上古大宗的合作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再划算不过了。
刘青刀待他说完笑得和蔼可亲:“还有什么要求袁掌门只管一并提出。
要不要韦安城帮助栖霞宗翻新山门?贵宗也闭关一百多年了建筑设施风化老旧了吧?” 他的关切袁掌门听得暗暗皱眉:“这倒不必刘长老有心了。
但我们的协议要有苍晏国君的血契落款以保证执行效力。
” 并元司这是想派人进入栖霞宗驻地?呵。
他也很体贴:“兹事体大刘长老可以报予苍晏国君让他们君臣慢慢商议。
我们并不着急。
” 栖霞宗也曾派弟子入世为官知道朝堂议事快不到哪里去。
反正急的是断水在即的韦安城上百万人渴水压力自然给到苍晏国。
栖霞宗有什么好着急的? 他的态度让刘青刀觉得有些怪异。
按理说栖霞宗要维持那么大一座山峦的存在本身就很耗能还要保证山峦不被挖塌那就是与苍晏的力量对抗消耗进一步加剧。
栖霞宗才出关多久按理说玄晶储备不足哪能支撑这样的消耗? 莫不是它背后另有金主? 刘青刀首先想到的就是灵山。
是不是灵山与他们暗中取得联系怂恿他们与苍晏对抗? 他在苍晏待了十年负责的又是并元司苍晏与灵山是什么关系刘青刀看得很清楚。
过去这些年来随着各地的仙妖纷纷入世灵山的力量其实比以前更大了。
但苍晏对灵山的态度一直是客气中带着冷淡平时又多与牟国打交道直接绕过了灵山。
苍晏的地域何等辽阔这里有多少资源、玄晶和灵气?可惜多数不能为灵山所用而灵山实在也拿苍晏没什么好办法双方的利益偶尔还有一些冲突比如新出山的大妖或者仙宗从前的投靠和亲近对象只有两个要么贝迦要么灵山;但现在么除了以上二者之外还有牟国和苍晏可以选择——苍晏的灵气也是非常充裕的且新兴国家往往有新气象也更欢迎新人加入。
所以灵山偶尔还给苍晏使点绊子后者也查证过。
这一回又是灵山捣鬼吗? 刘青刀心念电转表面摇头:“这倒不用。
” “刘长老便可以作主么?” 刘青刀笑了笑:“这几年仙妖接连入世想给苍晏谈条件、定规矩的属实不少但他们的手段都没有袁掌门高明。
因而苍晏对此早有预案也是帝君亲自下的谕令——” “新近入世的仙宗妖族若想与人为邻就要安份守己不可屠戮、劫掠、压迫平民更不能掳凡人为奴仆牛马;否则也可归入山林自力更生但须同时要遵守苍晏规法。
以上皆不愿的就请离开苍晏地界!” 这就是苍晏国给仙宗妖族的三条路: 想住在人类社会的不能像上古那样以平民为奴肆意刮取民脂民膏; 不想住在人类社会的那就回深山大泽跟新旧妖怪和其他仙宗竞争如同振元殿那样。
毕竟苍晏地大人类聚落以外的地方可以随便他们发挥。
以上两条路都不想走的那就只能被遣散出苍晏国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其实说得再简单一点:仙宗不能在苍晏索取平民的供奉! 想经商发展、想吞并其他仙宗妖族随意反正各凭本事; 但想要不劳而获想坐享平民的香火供养?呵苍晏不许。
袁掌门也听出了刘青刀的潜台词: 莫说栖霞宗想要三城收益了便是一乡半县都拿不走! 这件事在苍晏早有定论没什么好谈的。
所以双方的这一次会晤不是谈判而是苍晏给栖霞宗的单方面通牒?袁掌门微微眯眼:“好好。
看来刘长老已有办法解韦安城之急希望苍晏接下来也要让我刮目相看。
” “你我曾经都在灵山袁掌门请听我一句劝——”刘青刀郑重道“袁掌门能设计韦安城断水就是派人实地打探过外界的消息那就当知人间剧变元力法则大有不同仙宗神通在大国国力面前早不复往日强横。
唉栖霞宗延续三千年道统不易袁掌门千万三思。
” 他面色诚恳但这些话在袁掌门听来句句都是威胁。
“大国?”袁掌门笑了“既然如此先让我瞧瞧大国实力再说。
” 这个世界强者为尊“大国”地位可不是用嘴来认证的。
话到这里他的身影就从河心石上缓缓消失。
这一局算是谈完了。
栖霞宗驻地内。
袁掌门收起神通望着的水镜中的韦安城出神良久。
这时有门人来报: “掌门师祖先前有人靠近固野山的入口好像是天蜈带路下到坑底转了两圈。
” 楚长老在边上哼了一声:“这个遭不住打的东西一转身就把宗门位置给卖了。
” 幸好栖霞宗的小洞天有两个入口而天蜈只知道一个。
唐经野刚带回天蜈被擒的消息栖霞宗就把固野山的入口关闭了以绝后患。
这一手好生果断否则官方可能已经派人悄然入侵。
“苍晏这些蠢货想摸进咱的山门?哈哈哈下辈子吧!”楚长老复又大笑“韦安城即将断水我要好好欣赏他们急得跳脚的模样!” 袁掌门不语。
元力法则? 中古中期人类国度发现并开始利用元力。
可是在灵气潮涨的时代元力并没有多大用处。
刘青刀现在说人间已然剧变元力法则大有不同这是什么意思? …… 与袁掌门谈完刘青刀再次返回冰江周城守立刻上前见礼:“刘长老!” “我那两个手下呢?” 与栖霞宗交涉之前他派两头妖怪潜入地下检查山底的基质要弄清这所谓“飞来峰”不断生长的原因。
周城守张口欲答忽见刘青刀身后的几人当中有一位格外眼熟。
喜欢仙人消失之后请大家收藏:()仙人消失之后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文地址仙人消失之后第2265章 人国立新规来源 http://www.oklamls.com





